宠物托运检疫证明去哪里办,乌龟检疫证明在宠物医院能办吗?
1、宠物托运检疫证明去哪里办
宠物检疫证1般在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 办理注意事项: 1. 宠物检疫证有效期为3~5天,所以最好在托运前1天办理。办理前宠物需要免疫完全,并且办理时间与疫苗完成注射时间要间隔21天以上。同时办理时需要携带免疫证去办理检疫合格证明,如果是托运的狗狗,还要带好狗证进行办理。 2. 办理检疫证的时候,需要由宠主提供航班号或者列车车次,所以最好要先买好票,并且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明确这趟班次是允许带宠物的。 3. 如果找不到动物检疫站,可以到当地的宠物医院进行咨询,有部分宠物医院是可以进行代办的,甚至还能直接进行办理,还能给宠物做个体检,并开好免疫证明。 4. 办宠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明申请表。
2、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十1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第4十4条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按照检疫规程,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须由宠物狗主人凭农业部规定的犬只相关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提出检疫申报,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现场检疫合格的,给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宠物狗主人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托运。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内货物运输规则》 十4条 (1)发货人托运动物,应经民航同意,必要时并应附有检疫证明。 (2)动物的容器,要适合动物特性和空运的要求。容器应能防止动物破坏、逃窜和接触外界,容器底部要有防止粪便外溢的设施。 (3)在容器上应标明照料、搬运该动物的注意事项。 (4)发货人和收货人应在机场交运和提取动物。 动物在运送前到达后, 由发、收货人保管。
2、乌龟检疫证明在宠物医院能办吗?
不能宠物医院只能给犬猫之类的开具免疫证明,不是检疫证明。检疫证明要到当地的动植物检疫单位去办理,但龟是不给办的。
3、宠物检疫证明几天能办下来
宠物检疫证明1周能办下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要去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要提前3天申报,然后携带免疫证等证明去开具动物检疫证,大概需要花费1周的时间可以拿到证件。带上宠物前往各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或授权委托的宠物医院,为宠物接种狂犬疫苗。接种完毕后,便可现场办理《免疫证》。若前期已为宠物办理过《免疫证》,可以忽略这1步。领取疫苗证21天后,持宠物主人身份证原件、免疫证,携带宠物去免疫证登记所在区(1定要注意)的动物防疫监督所办理《动物检疫证明》即可。如宠物主人没有时间前往办理,也可委托他人携宠物和上述证明文件前往办理。宠物检疫合格证明介绍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1种。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活体动物的异地运输,需要提供《动物检疫证明》,航空运输前需办理该证明才可以运输。
4、乌龟检疫证明在宠物医院能办吗?
不能 宠物医院只能给犬猫之类的开具免疫证明,不是检疫证明。 检疫证明要到当地的动植物检疫单位去办理,但龟是不给办的。
5、去宠物医院办理垂耳兔检疫证明需要多少钱
办检疫证明不是去宠物医院,要去当地卫生防疫站,写个证明,有些地方不花钱,有些会收取10-20的工本费。
6、宠物检疫证明几天能办下来
宠物检疫证明10天左右能办下来。办理宠物检疫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1、开具检疫证明需要由宠主提供航班号或者列车车次的;
2、检疫证明是有有效期的,最长不超过7天,注意1下时间问题;
3、如果大家回程时要把宠物再1起带回来的,那么是不需要重新去当地的动物检疫部门开具新的检疫证明的。只用之前开具的免疫证明就可以了;
4、某些地方对犬类的检疫是需要提供犬只准养证的,宠主要记得提前咨询,如果需要也好提前办理;
5、该宠物医院开出的免疫证明是否可以得到相关检疫部门的认可;
6、要注意免疫时间,检疫部门对免疫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当天开出免疫证明就可以立马去开检疫证明了,最少要与免疫日期间隔21天才可以;
7、办理检疫证的时候,最好要先买好票,并且明确这趟班次是允许带宠物的,不知道就打电话问工作人员,检疫证是有时效的,最长7天。 【法律依据】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5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第3十9条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 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采样、留验、抽检,但不得重复检疫收费。第十3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第十4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临床检查健康; (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